1996年7月19号,经国务院批准,在沭阳、泗阳、泗洪3个县以及原县级宿迁市基础上,设立地级宿迁市,从此掀开了宿迁历史崭新的一页。建市12年来,广大干部群众务实苦干,奋力拼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到2007年全市GDP累计实现3284.8亿元,年均递增13.3%,比建市之初增长3.3倍;财政收入累计实现236.4亿元,年均递增20.8%,比建市之初增长7倍;三次产业结构实现了三产超一产、工业超农业的历史性转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建市之初的2946元、1993元增加到9468元、4783元,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