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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实施营商环境“五大提升行动”

2019年02月19日08:36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原标题:宿迁市财政局实施营商环境“五大提升行动”

  西楚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加快转变财政职能,增强财政管理效能,提高财政服务能力,近日,宿迁市财政局公布了《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财政系统大力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助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具体为:

  一、实施“融资支持”提升行动,进一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深入推进产业发展基金落地见效。加大基金对机电装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千百亿级重点培育产业投资支持,助推企业并购重组和挂牌上市。构建“县区+招商组织+基金公司”三位一体项目推荐机制,畅通项目信息渠道,主动寻找、对接、投资急需资金支持的成长性企业。加大基金对招商引资企业的配套支持力度,开展“基金牵手招商”活动,辅导各级招商组织用好产业发展基金,缓解新引进企业在落地初期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紧张问题,推动招商引资企业在宿迁落地生根。

  2.充分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作用。整合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修订《宿迁市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对覆盖中小微企业广、贷款规模大、社会影响好的资金池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取消运作效率不好、放贷规模偏低的资金池,支持合作银行开展信用贷款,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整合资金池合作银行,取消与业务开展较差的银行机构合作关系,制定《宿迁市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绩效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整合资金池业务流程,对所有资金池流程进行再优化,上线“宿迁市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平台”,扩展资金池业务范围、简化资金池业务流程、缩短资金池审批时间。2019年引导合作银行为中小微企业发放优惠贷款不低于25亿元。

  3.健全完善“政银担”合作体系。推动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实现银行、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共同分担不良贷款风险,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二、实施“减费降负”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4.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按照只减不增、能减尽减原则,贯彻落实各项普遍性降费减负政策;编制公布《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确保目录之外无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禁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继续稳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5.加强协会商会和行政许可收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强对代行政府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按照“谁审批谁付费”原则,将部门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列入单位部门预算,保障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三、实施“服务百千企业”提升行动,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6.深化实施财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我市企业高端财务人才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务人才支撑。搭建高端交流平台,组织我市财务领军人才赴国内百强企业学习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先进经验做法;连通省级人才平台,争取我市领军人才企业纳入国家、省级会计高端人才“一对一”服务对象;举办“高峰义诊”,邀请大学知名教授、知名企业高管专家来宿,为企业把脉义诊财务管理、挂牌上市、投融资等方面问题。

  7.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用足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举措。采取政策宣讲、座谈、沙龙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解读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依托云服务平台,开发企业端手机APP,实现定向精准政策推送、申报服务。

  8.健全企业帮办服务机制。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帮办服务制度,每季度走访帮办企业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六次,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现实需求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难纾困。

  四、实施“管理效能”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财政职能,增强企业管理服务便利化水平

  9.深化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大改革宣传力度,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宣传,扩大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普及率,让更多企业通过线上缴费。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网上实时缴费和财政电子票据网上查询、核验、报销入账等,为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缴费服务。

  10.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集专项资金、风险补偿资金池、产业基金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化平台建设,力争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政策资金申报服务平台。将云服务平台嵌入政务服务“一张网”,与工商、税务、信用等数据对接,推进企业资金申报由“要企业提供资料”向“为企业提供资料”转变,实现企业项目申报不见面。

  五、实施“政策落地”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政策执行力,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支持作用

  11.强化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各类奖补资金拨付效率,坚决杜绝拖欠企业奖补资金现象。实行资金限时拨付制,加快涉企资金拨付进度,省级以上资金在收到省指标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下达,市级资金在收到市政府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县(区)财政局在收到市指标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12.加强县区资金落实督查力度。突出检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惠及企业。依托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流程追溯、全过程公开,倒逼县(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考核力度,将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县(区)财政、局各处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宿迁市财政局将每个“提升行动”都明确了责任处室,县区联动,加快推进落实,在全市打造财政系统营商环境特色品牌。该局还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2019年财政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力度,让营商环境建设人人都有份、人人都有责,确保财政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好的成效,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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