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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三落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2019年05月24日08:53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近年来,宿迁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做好工作经费保障、河湖治理资金筹集、河流管护主体三个方面的责任落实,助力推进河(湖)长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责任。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部署、河湖巡查、考核、第三方评估以及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等。

  落实河湖治理资金筹集责任。2018年以来,市财政累计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4906万元,用于市区西沙河、东沙河、阿里山河等重点河流整治;累计拨付3200万元,用于骆马湖围网拆除工作。

  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市财政局作为柴米河市级副河长单位,认真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推进河道“违法圈圩、违法建设”和“乱占、乱建、乱排”专项整治,柴米河防洪排涝、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水质基本稳定达到国考断面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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