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四举措”助力精准扶贫
2019年06月07日08:4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宿迁市财政局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等四项举措,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6.66亿元、向上争取7.23亿元共计13.89亿元,用于支持产业扶贫、交通扶贫、健康扶贫、低保扶贫等,为精准脱贫提供财力保障,确保我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明确扶贫资金限时下达和拨付时限,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资金下达,项目竣工验收后除质量保证金外要全部支付到位,促进扶贫项目早建成、早达效。针对少量沉淀资金,按项目制定“清仓行动”计划,明确支出时限,市财政按月对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对滞后的地区和项目,通过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目前,2018年及以前年度扶贫资金支出率达到98%,2019年扶贫资金支出率达到70%。
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对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年初明确绩效目标,年终开展绩效完成情况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的依据,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立从预算安排到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监控机制,实现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单位,打通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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