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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三举措”提升政府采购营商软环境

2019年06月16日08:4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宿迁市财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努力打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杜绝不合理的采购门槛。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督促和指导市级采购单位在制定采购文件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严格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是歧视待遇。

  做好做实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平台应用。宿迁市财政自去年上线“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以来,切实做到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全程公开。定期开展网上巡察,对采购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提醒或处罚。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规范化,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积极为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督促指导市级采购单位严格执行保证金收取标准,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督促市级采购单位及时退付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须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退还中标人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下一步,宿迁市财政将主要围绕推进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深入挖掘政府采购领域银企互助的可能性,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寻找“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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