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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系统推进法治财政 “六位一体”标准化建设

2021年02月04日08:4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要求,以法治财政“六位一体”标准化管理为载体,以“财政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前不久,市财政局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法治宿迁示范机关,连续6年荣获“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组中心组季度学法制度,系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带动党支部学法、人人守法用法等。坚持把财政干部守法作为引领确立财政法治理念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财政先锋大讲堂”,聚焦法治财政建设、“六保”任务落实等,持续推进依法理财及作风建设大提升。

  推进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求实创新,践行“将协办案件当主办案件,将主办案件当核心事务”办理理念,力推建议提案办理提质增效,2020年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7件,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委员广泛好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每年初印发《宿迁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预决算、“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全覆盖,提升公开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宿迁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规定,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投诉处理、合同文本等法律文书均由法律专业人士审查把关。2020年处理的28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均按照“1人专职处理、双重律师把关、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机制处理,切实维护采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依法履责、依法行政提供有效保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会签、审查和备案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以前年度财政规范性文件,建立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通过对2010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7件,2020年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局法律顾问的意见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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