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2年04月27日08:15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并结合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134号),就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部署安排,切实督促企业深入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细化排查范围
对全市工业园区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细致梳理排查,明确2个园区及156家企业纳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实现全市范围内重大、较大风险等级企业全覆盖,化工、电镀、医药、印染企业及危废处置单位全覆盖。
二是调整行动时段
将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结束时间从5月延长至11月,并明确4月份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至10月为县区检查和市级抽查阶段,11月为总结提升阶段,进一步明确工作阶段性成效相关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确保此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制定模板范式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表、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清单表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清单表4个模板范式,涵盖园区11项、企业51项重点排查内容,指导企业、园区规范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排查重点环节、关节部位不缺失、无遗漏,切实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水平。
四是及时交办反馈
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全市7家环境风险企业开展了现场抽查,针对企业普遍存在事故应急池未配备、容量不足或被占用,风险物质识别不全,危化品储罐区围堰破损或未设置雨污转换装置等隐患问题,及时交办至属地主管部门,切实督促企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真抓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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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应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