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2022年05月29日08:16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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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六五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5月27日下午,宿迁生态环境局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琳琳发布《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相关内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昌金发布《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宿迁市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相关内容。最后还就相关内容接受媒体记者提问。

  《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21年,全市上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为目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减污降碳,狠抓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宿迁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全市126个国家网点和省控网土壤点位监测结果达标率为97.6%。全市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减排量为787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为1246吨。

  为聚焦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让《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有奖举报规定》)在宿迁落地见效。《有奖举报规定》共19条,对有奖举报的对象、途径、原则、奖励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共12条,进一步细化有奖举报奖励工作对象、具体奖励实施主体、资金保障、奖励发放工作流程等,具体主要内容为举报人与举报内容、有奖举报范围、有奖举报的奖励方式、不予奖励的情形、规范举报行为保护举报人权益。

  关于奖金领取时间问题,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属实,自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受理举报时确认的举报人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书面等多种形式告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领奖金及相关奖励的途径。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个日内领取奖励,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宿迁市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共梳理典型案例10起,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类4起、水污染类2起、固体废物类2起、未批先建类1起、自动监测设备1起。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有效解决当前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环境管理实际问题,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环境管理六条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技术帮扶服务、专班上门服务、落实豁免政策、深化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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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丹、黄诗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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