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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奏响“河湖长+公检法”河湖保护“大合唱”

2021年04月28日08:15   来源:宿迁市水利局

  “河还是那条河,过去黑臭难闻,现在水清岸绿。”这两年,家住宿迁市区马陵河附近的程璐,一说起河湖变化,就绕不开越来越壮大的河湖保护队伍,“先是河湖长,后来加法院,再后来加公安,最近又加上检察院。”

  作为“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宿迁,自2017年起,就在全省率先推行河湖长制,并率先建立“河湖长+法院”“河湖长+警长”工作模式,日前又印发《关于构建检察公益诉讼1+3工作机制协同建设生态大公园的实施意见》,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模式,率先在全省构建“河湖长+公检法”法制体系,联动奏响河湖保护“大合唱”。

  在实行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审判体制基础上,2017年,宿迁通过建立协作联系会议机制,有效衔接河湖长制和生态审判,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湖长+法院“工作模式,依法高效审判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宿迁生态法庭已先后受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2218件,其中,非诉审查案件1422件,刑事案件694件,其中,河湖非法采砂106件,行政诉讼案件84件,民事诉讼案件18件,初步实现“审判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标。

  同年,宿迁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湖警长”制,任命417名警官为河湖警长,明确18名处级领导分别担任18条重要河湖的警长,加强与涉水部门协作,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工作模式。通过协作巡查办案,宿迁公安部门已抓获各类涉河违法犯罪223人,其中,采取强制措施178人,移送起诉86人,营造依法管水、治水的良好法治环境。

  此次“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模式的建立,意味着宿迁全面形成“河湖长+公检法”法制体系,实现河湖长与司法部门的全面衔接。通过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实现跨部门协作联动、跨区域协同推进,形成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无缝对接、协调联动,全面发力,为全市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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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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