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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宿迁市水利局开展洋河新区非法取水专项行动

2021年11月10日08:15   来源:宿迁市水利局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确保洋河新区地下水水量和水质,为洋河高质量绿色发展打牢坚实基础,自2021年11月8起至2021年12月8日,宿迁市水利局开展洋河新区非法取水专项行动。为扩大线索,取得实效,本次专项行动设置了有奖举报,欢迎广大市民参与本次活动。

  一、举报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我市洋河新区范围内违法凿井取水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内容

  (一)单位和个人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农业灌溉、农村生活和零星畜禽养殖用水的除外);

  (二)为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凿水井的;

  (三)假借环境监测、工程勘探等名义违法凿井或取水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和信件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45,84399110。

  信件邮寄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4号,邮编:223800。

  四、奖励条件

  各类举报由宿迁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复核和查实,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提供非法取水发生地的具体地点;

  (三)举报内容属实;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五)对举报人信息不明、举报事实不清、举报人不提供联系方式、举报的涉嫌违法行为已由相关部门查处、具有监管职责工作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

  五、奖励标准

  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违法开凿地下水的举报人,按照井深规模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其中,井深小于60米(不含)的奖励500元,井深大于60米(含)的奖励2000元。

  六、奖金领取

  举报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将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宿迁市水政监察支队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保密规定

  举报受理单位将严格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漏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宿迁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8日

总共: 1页   
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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