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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宿迁人 出行有序恢复,防控不能放松

2020年02月24日10:38   来源:宿迁发布

2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公交公司义乌商贸城调度站,看见许多公交车驾驶员正在对车辆喷洒消毒液,并打开车窗进行通风,做好发车准备。

据悉,根据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和行业实际情况,为做好城市公共服务保障,市公交公司于2月23日起恢复市区公交线路运营。同时,根据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部署,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正常出行需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自2月24日起有序恢复客运班线运营。2月24日,宿迁至苏州、常州、昆山、淮安四条市际客运班线和市区至沭阳、泗阳、泗洪三条县际客运班线首批恢复运营;宿迁至无锡、连云港两条市际客运班线将于2月25日恢复运营。

市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区各公交线路首班发车时间7:00,末班发车时间18:00,班次间隔高峰期30分钟、平峰期60分钟,后期根据客流及疫情发展情况再做进一步调整。在恢复公交线路运营期间,市公交公司将全面强化公交车辆和公交场站的深度消毒消杀工作,驾驶员每趟发班前测量体温,车辆“一趟一消毒,一趟一通风”,保证车内空气清新,为乘客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有序的乘车环境。

为强化公共交通疫情溯源工作,市公交公司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实名制乘车(使用微信扫码或支付宝,不支持投币或使用未实名制乘车卡),在乘坐公交车时请务必配合驾驶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座。

具体线路

101路、102路、103路、105路、106路、107路、108路、110路、111路、112路、201路、203路、301路、302路、303路、304路、305路、306路、307路、310路、311路、312路、315路、316路、319路、320路、321路、322路、326路、327路、328路、801路、802路、803路、805路、807路、808路、810路、游1路、游2路、游3路、游5路、91路、92路、93路。

以上各线路首班发车时间7:00,末班发车时间18:00,班次间隔高峰期30分钟、平峰期60分钟,后期根据客流及疫情发展情况再做进一步调整。

现在,宿迁汽车客运站已对客运车辆做好消毒及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并严格落实实名制购票制度,旅客可通过“巴士管家”、客运站自助售取票机及人工售票窗口进行购票。其余班线将视情况有序恢复运营。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如确需乘坐客运班车,要自觉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主动配合乘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座。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返宿者、与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者以及有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者,请勿乘坐客运班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月23日发布通知

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无阻


立即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查控站点,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断的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县乡村公路。
  当然,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优化细化交通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扩散,有序恢复交通秩序。确需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或者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检疫站点的,由各设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审批,并通过增派人员、增设通道、改进程序等措施着力提高检疫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拥堵。


全力保障运输畅通高效


  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货运车辆运输畅通,保障企业复产的正常进行。一律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货运车辆。对短期进入疫情重点地区运送物资的驾驶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在体温检测符合规定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禁止货运船舶靠港作业。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客运秩序,民航、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服务正常运行,全面恢复市际县际公路、水路客运和货运,全面保障人员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恢复客运秩序,民航、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服务正常运行,尽快有序恢复省内市际县际公路、水路客运,确保人员正常出行。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有效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客运秩序。


强化疫情交通防控


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内通勤包车除外)和水路客运班轮的旅客实载率不得超过50%客车、船舶等封闭交通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各地、各单位要指导运输企业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在售票、值机等环节,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
  对乘坐客运班车、包车、船舶等出行的旅客,相关运输企业应通过个人健康主动申报、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等方式,采集旅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推行公交、地铁车厢和出租车扫码、刷卡登记制度,采集旅客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实现人员可追踪可追溯。
  严格实施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旅客佩戴口罩乘坐和体温检测制度,对于未佩戴口罩的旅客,一律拒绝乘车;一旦发现发热旅客,要按辖区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对班线、包车运输的,要统一做好旅客出行前、出行中、到达后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异常旅客,要按规定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并以最快方式将旅客送至留验站。

 

综合来源:速新闻,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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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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