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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又一波土地要征收!

2020年07月15日10:13   来源:微播宿迁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10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蔡集镇施圩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

  蔡集镇王庄村五组;

  蔡集镇刘庄村一组;

  蔡集镇杨集村董庄组;

  耿车镇三义村五组、八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 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张曼利 ;联系电话:8286833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39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罗圩乡罗圩居委会五组(东至学校、西至民房、南至空地、北至民房)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张建国;联系电话:84982908)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35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大众村三组(东至高速路绿化带、西至道路、南至徐淮路绿化带、北至高速路绿化带)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熊维辉;联系电话:84553003)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34-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项里街道办双河居委会圩北、圩东组(东至空地、西至黄河南路、南至上海路、北至空地)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李虎;联系电话: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宿城征公告〔2020〕34-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项里街道办十番居委会二、三组(东至空地、西至黄河南路、南至上海路、北至空地)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李虎;联系电话: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3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项里街道办红星居委会前黄、张庄、华庄、曹庄组(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南京路、北至北二路)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李虎;联系电话: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3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五星村一、三组(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隆锦路)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熊维辉;联系电话:84553003)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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