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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老赖”拖欠土地租金 94亩水稻被法院收割强制执行

2019年11月14日08:3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不还,可就成老赖了。11月12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强制执行行动,收割被执行人种植的水稻,帮其偿还承包土地所欠租金。

  在宿城区屠园乡陈海村的一处稻田内,六台收割机正开足马力,收割着成熟的水稻。据了解,这一处稻田共有94亩,两年前由被执行人王某从屠园乡人民政府手中流转过来。后来王某又继续流转更多土地用于养殖,去年王某投资的养殖产业失败,导致欠下50多万土地流转租金无法偿还。

  这一个执行案件,主要是涉及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

  今年2019年3月6日,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次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要求王某在2019年7月15号之前付清,但王某屡次躲避执行,据不履行义务。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绪:“被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是与原告达成调解,但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他拒不履,经法院多方查找,也没有找到这个被执行人。”

  宿城区屠园乡人民政府随后向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帮被执行人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在宿城区人民法院、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监督下,对被执行人王某种植的水稻进行收割。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绪:“因为这个案件特别的特殊,被告他现在找不到人,法院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我们全程监督了这个案件,三个买粮人现场议价抬价,就像法院在网上司法拍卖一样,整个过程是公开公正的,没有任何违规操作。”

  经过现场公开竞买,收割的46970公斤水稻直接售卖给粮食收购商,所得款项104273.4元暂存在宿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后交予申请执行人。

  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洋河片区执行长李木子:“提醒被执行人,一定要积极主动的与法院取得联系,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不要让自己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增加自己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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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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