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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宿迁 文明有我:宿迁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首日开出3张罚单

2020年07月03日08:07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从1日开始,《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文明饲养犬只等宠物有明确要求。条例实施首日,市区就开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日晚5点左右,在宿城区隆城盘谷小区附近,公安、城管、街道、社区等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发现一只无主犬只,随即抓捕。在项里御景小区附近,有一户商家饲养犬只没有系绳索,看到执法人员后,商户杨某将犬只转移抱走。在执法人员的劝导下,杨某才将犬只抱出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商户门店禁止养犬。

  在香榭里明珠公寓,市民卢女士将家中饲养的小型犬只随意放在小区内玩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饲养,执法人员向卢女士开具了罚单,处以5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是1日上午10点半左右,由宿城公安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民警开出。在江山城市广场东侧运河堤路,市民卓某骑电动自行车遛狗未牵绳,民警依法对卓某处罚50元。《条例》规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栓系绳索进行遛狗,发现未按规定遛狗者将处以50元到200元罚款,发现无主犬只将统一抓捕至收容所。

  不文明养犬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规范养犬行为共建文明城市,是对每个市民的要求。有关部门将继续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让市民知晓文明养犬的法律法规,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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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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