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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官明理释法 十余万元赔偿款终兑现

2020年08月30日08:53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发生交通事故被撞骨折,对方酒后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可这赔偿款迟迟拿不到。宿豫区市民董某某只能求助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次明理释法,最终促使对方履行判决,让事故受害人及亲属彻底放下心来。

  事情还要从2018年3月25号说起,当天晚上10点左右,酒后的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到诚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附近时,与骑电动车的董某某相撞,导致董某某当场昏迷。经交警部门认定,于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9月,宿豫区法院判决于某某赔偿董某某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2000元。

  “他不配合不给,上他家要就挨一直骂你,跟你吵,不给钱,装赖,就说我不给。”受害人董某某说道。

  判决书虽然是下来了,可是于某某始终不履行支付赔偿款。由于受伤后,董某某身体大不如从前,不能干重活。2019年11月,董某某向宿豫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可执行法官的工作刚开展就碰到了困难。

  “2017年的时候,被执行人于某某通过买卖和赠与的方式,把财产转让给了他的两个女儿,也就是说,实际上这个案件在进入到执行程序的过程当中,被执行人于某某名下实际上是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苏丹说道。

  于是,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于某某的两个女儿,希望她们帮父亲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次的沟通,终于有了希望。

  “可以说是苦口婆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向她解释,在多次的沟通过之后,于某某的两个女儿也是最终被说服,愿意为父亲承担起本案的债务。”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苏丹说道。

  被执行人于某某和两个女儿最终于2020年6月份将赔偿款交到法院。8月27号,由法院按照程序支付给董某某。

  执行局工作人员提醒,被执行人一定要及时自动履行赔偿,拒不履行的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还要依法追究拒执罪。

  “对于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基础性的就是有银行账户的冻结,微信、支付宝的冻结,包括对被执行人本人列入黑名单、列入失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曝光。”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苏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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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宇 ,见习 丁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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