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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生产销售假冒白酒被判刑

2022年01月17日08:2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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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制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日,一高位截瘫女子因生产假冒知名白酒被判刑。

  在泗洪县半城镇半城工业园区,宿城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这里,对被告人刘某林依法开庭审理。

  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汤峰说:“我们这个案件一共有6名被告人,涉及到是团伙上下游的一个酒类的犯罪,涉及有人制售包材,有人假冒白酒,另外有人把白酒销售出去。”

  被告人刘某林今年55岁,28年前因车祸导致高位瘫痪,只有头部和右手可以活动。即便如此,她却是整条假冒白酒和商标产业链的首犯,其他5名被告人同一时间分庭审理。

  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汤峰说:“虽然她身体不能动,但是通过语言等方式就完成了一个犯罪的行为。既购买了包材,组织了相应的假酒生产,最后还将酒销售出去了。”

  据介绍,刘某林虽然全身瘫痪,但是她的语言沟通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很强。为了防止被发现是假冒劣质酒,刘某林专门将假冒白酒分发给在泗洪做生意的外地商人,以此打开销路,达到盈利目的。从2017年年底至2019年1月,被告人刘某林非法经营数额58.7612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元。在宿城区一次执法检查中,部分假冒知名白酒被发现并查获。

  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汤峰说:“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这种白酒即使没有销售出去,生产出来也是构成犯罪的。扣押的白酒大约价值在38万元左右。法律规定侵犯两种以上商标的,15万元以上的就要处以三年以上的刑罚并处罚金。本案公诉机关已经做出了一个量刑的建议,在3年3个月,被告人也对此认罪认罚。”

  本案也是宿城区人民法院在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中,第一次进行分庭审理同一案件。

  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汤峰说:“(分庭审理)大大提高了我们法院审理的效率。同时对被告人来说,因为她的身体原因,我们对她也是一个人性的关怀。”

  法律容不得一丝挑衅,不管是什么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任何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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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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