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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禁售“辣条”类食品

2019年04月16日08:2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宿迁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禁止销售“辣条”类食品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出售“辣条”类食品。“辣条”类食品是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长期购买食用此类食品,不利于青少年生长发育。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在原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到期后,一律不再准予有效期延续,予以注销。今后,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新开设从事食品经营的超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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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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