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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4月18日10:37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3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徐州矿务集团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隶属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化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65人,其中,在编1152人,非在编71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57957家,实缴单位304166家,净增单位37719家;新开户职工221.19万人,实缴职工1321.58万人,净增职工89.23万人;缴存额1779.81亿元,同比增长13.91%。2018年末,缴存总额11793.06亿元,同比增长17.77%;缴存余额4340.59亿元,同比增长12.74%。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289.39亿元,同比增长11.96%;占当年缴存额的72.45%,比上年减少1.25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7452.47亿元,同比增长20.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82万笔948亿元,同比增长10.43%、26.7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25.14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3.28万笔7902.31亿元,贷款余额4173.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3%、13.63%、11.2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6.15%,比上年减少1.26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回收项目贷款0.54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0.58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08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8年末,国债余额0.58亿元。

  (五)融资:2018年,融资67.62亿元,归还179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575.74亿元,融资余额185.35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4.02亿元。其中,活期19.1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7.91亿元,1年以上定期47.3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9.64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6.19%,比上年减少1.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371480万元,同比增长9.41%。其中,存款利息10517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63717万元,国债利息331万元,其他225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787178万元,同比增长1.7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25162万元,归集手续费4259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1871万元,其他7755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587167万元(泰州中心调增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2865万元),同比增长22.37%;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增加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857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830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6908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466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2725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597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307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57840万元,同比增长4.5%。其中,人员经费32147万元,公用经费5748万元,专项经费1994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844万元,逾期率0.09‰。

  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8857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盐城中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3.67万元购买射阳管理部、响水管理部法院执行周转房,泰州中心收回已核销呆账,冲回风险准备金244.04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5417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5%,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8%。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

  2018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3.2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5.12%,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4.16%、7.24%和13.9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3.17%,国有企业占3.89%,城镇集体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4.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6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4%,其他占9.1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69%,国有企业占9.91%,城镇集体企业占1.52%,外商投资企业占17.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1%,其他占9.95%;中、低收入占97.36%,高收入占2.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0%,国有企业占5.49%,城镇集体企业占0.98%,外商投资企业占22.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9%,其他占12.03%;中、低收入占96.86%,高收入占3.14%。

  (二)提取业务:2018年,518.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89.3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5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0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35%,租赁住房占4.11%,其他占2.0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4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4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48%,其他占2.0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29%,高收入占3.71%。

  (三)贷款业务

  1.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3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75%,比上年同期减少0.6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2677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4.54%,90-144(含)平方米占56.67%,144平方米以上占8.79%。购买新房占49.9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55%),购买二手房占49.3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9%,其他占0.4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5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3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73%,30岁-40岁(含)占39.47%,40岁-50岁(含)占19.31%,50岁以上占4.49%;首次申请贷款占84.7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27%;中、低收入占94.63%,高收入占5.37%。

  2. 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579笔94808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5708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4298万元。

  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284笔20442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76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42165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2059笔5556785万元,累计贴息150123万元。

  4.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6个,贷款额度37.4亿元,建筑面积99.76万平方米,可解决1251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5.66%,比上年增加3.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执行困难企业可降低比例或申请缓缴政策要求,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推进电子化检查工具的应用,有效提升了检查效率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水平。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进便民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全省13个城市中心已初步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切实解决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再次明确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不得要求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通知》,进一步减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的要件。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目前,全省13个城市中心、8个行业分中心已全部通过部省联合验收组验收。

  稳妥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工作,8个城市中心实现直连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1个国家级、1个省部级、25个地市级文明单位(行业、窗口);1个省部级、2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22个省部级、45个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3个省部级工人先锋号;4个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21个省部级、59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初步摸清全省新市民基本情况、住房现状及需求、解决住房问题的制约因素,为进一步理清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思路,探索建立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第一手决策参考资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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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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