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丨这份安全意识书请查收

2021年04月16日09:29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2021年4月15是我国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将从“军事安全”“核安全”“反恐怖主义”“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传递国家安全“真知识”,增强公民国家安全意识。

  【军事安全方面】

  你以为拍拍风景就能赚钱其实你可能暴露了国家秘密

  2019年3月,大学生庄某在一招工QQ群找到一份“每天工作3小时,一周工作3天,日工资200元”的工作。庄某应境外某机构要求先后8次前往小区楼顶制高点、公园及医院附近,拍摄我军事目标及附近街道店铺、路况等,每次拍摄100-200张照片。此外,他还先后10次赴我某海军舰队实施预警观察搜集,将照片通过邮箱发送给对方。

图片来源:中央政法委微信公众号

  2019年12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庄某本以为只是兼职赚些外快,不曾想落入了境外敌对分子的陷阱,一不小心成了“间谍犯”。

  【以案说法】

  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核安全方面】

  编造核安全虚假信息触犯法律

  核安全事关重大,国家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但另一方面,人们的“谈核色变”也衍生出许多不实信息,如“住在核电站旁会被高剂量辐射”“受到核辐射后无药可救”。

  事实上,“现在核电站的屏蔽和防护设施都建得很好,生活在核电站附近,不会有辐射危害。”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辐照工程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辐射在人类的生活环境中无处不在,人们吸入的空气、吃进的食物中都有,水的辐射剂量约为0.25毫希/年,一次X光检查的辐射剂量约为0.1毫希。乘飞机飞行2000公里受到的辐射剂量约为0.01毫希,这也是住在核电站旁居民每年平均接受到的辐射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所谓“受到核辐射后无药可救”,更是无稽之谈。即便遭高剂量辐射仍有生存希望。

  【以案说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编造、散布核安全虚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反恐怖主义方面】

  下载观看暴恐音视频 违法!已有人被批捕

  何某权是一名大学生,无意中在某网站看到一些平时他没看过的暴恐音视频,十分好奇,便下载观看,由于学习压力大,不知不觉便爱上看这类音视频用于解压。

  正义网截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权批准逮捕。其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音视频而非法持有,并上传至网盘,情节严重,因此被依法批准逮捕。

  【以案说法】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公共卫生安全方面】

  编造疫情谣言 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疫当前,谣言四起。目前新冠疫苗方面的谣言甚嚣尘上。如新冠疫苗可能会致癌,打新冠疫苗会改变人体基因,变成转基因人等等。

  事实上,关于“新冠疫苗致癌”的说法不可信。目前研发的国产疫苗是RNA疫苗,致癌的病毒大多为DNA病毒,因此不存在致癌问题。

  图片来源:新华社

  所谓“打新冠疫苗会改变人体基因”,实为危言耸听,毫无科学依据。mRNA疫苗不需要进入细胞核便可表达抗原蛋白,而且是靠人体内的免疫细胞主动富集(搜集)抗原蛋白而通过一系列分子机制,产生中和抗体。注射mRNA到人体内不会改变人体细胞的DNA。

  抵抗疫情,疫苗是目前最好的手段,疫苗应该尽早接种。而编造疫情相关谣言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

  编造、散布虚假的生物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国家安全领域覆盖面广泛,除了“军事安全”“核安全”“反恐怖主义”“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安全还包涵“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等共16个方面的内容,这些领域都值得我们每个公民全力维护。

  图片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个人能做什么?

  首先,不触碰法律红线!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其次,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

  (一)机关单位的电脑内网外不混用;(二)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三)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四)在社交平台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五)表达爱国行为,要谨言慎行,莫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而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布的言论和照片。 ……

  对于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的任何行为,我们均应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可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资料来源:综合中央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正义网、科技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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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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