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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跑路 租户如何维权 四川省消委会为消费者维权支招

2020年09月10日10: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把房东的房子租过来,经过改造装修再租给消费者,这种包租二房东模式,在四川成都兴起多年,但因为“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租房贷”“押金难退”等问题,这种模式广受诟病,消费者投诉不断。一场疫情让这种模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截至目前,成都至少有10家包租公司跑路。其间,当地住建部门密集发出风险预警,四川省消委会专门组织律师团律师为消费者维权支招,竭力避免风险蔓延,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谢正军/图

  租户和房东都受伤

  2019年2月29日,成都消费者刘先生向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租房,本来只想租半年,对方要求必须按年租,住满半年可以申请退房。于是双方签订了一年期的租房合同,刘先生一次性付清全年房租,加一个月的押金,共计11050元。

  今年7月29日,刘先生按照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提出退房申请,双方认定20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5100元。8月19日,刘先生联系负责退房的工作人员询问退款进度才发现,公司已卷款跑路。

  无独有偶。据租户黄先生投诉,7月26日,他在58同城上看到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建信奥林匹克花园一套房屋的出租信息,看房时被告知联系人是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在看到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后,黄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支付了2000元房租。然而只住了5天,就被告知公司跑路了,房东也未收到房租。

  除了租房的消费者,最近很多房东也在维权。据房主赵先生投诉称,今年3月,他与海南每天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合同,将一套住房委托其管理出租,月租金1690元,每月付款一次。8月对方未按时支付房租,经多次催促才收到租金。几天后业务员发信息称已离职,公司要撤离,下月不会付房租。赵先生联系租客,得知其租金为每年一付,共付15210元,每月租金1200多元,租赁公司每月还要倒亏400余元。“这样高收低租完全不合常规。”赵先生说,“现在公司热线早已无人接听,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

  据统计,截至8月31日,《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共接到房屋包租公司投诉420余件,其中半数投诉涉及公司跑路问题。

  多地发租房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7月以来,成都市及武侯区、郫都区、龙泉驿区等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民密集发布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涉及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每天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横泰信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优客友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蜂筑小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包租公司。

  7月1日,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提示市民,近期该局收到部分市民反映成都横泰信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经工作人员到该公司注册地址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已搬离注册地,企业法人一直未接听电话。为防范风险,请在与该公司进行租房交易时,注意风险预判,避免财产损失。

  8月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发布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称目前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每天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出现资金支付困难,请在与上述公司进行租房交易时,谨慎选择。

  8月12日,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再次发布风险提示,称近该局收到成都市住建局提示及部分市民反映,四川优客友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蜂筑小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等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到该两公司注册地址现场查看,发现其已搬离注册地,相关负责人一直拒绝接听电话。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协调,该两公司目前已被列为异常经营。

  8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向全市住房租赁当事人提出防范“租金贷”风险、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几大租赁注意事项。该局表示,针对近期大量群众投诉,已及时下发通知要求中心城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开展租金贷、发布虚假房源、违规经营、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核查,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问题。已对相关企业信用记分扣减、发布风险提示,并于8月10日通知58同城等网络信息平台关闭了15家企业房源发布权限,责令限期整改。

  为消费维权支招

  8月27日,四川省消委会组织消委会顾问律师为跑路消费者维权支招。

  一是长租公寓关门跑路,房东收不到租金,要收回房子,租客该怎么办?四川省消委会法律顾问、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少扉建议,如果涉及刑事诈骗,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追回经济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二是租客没房住,却还有“租房贷”要还,该如何维权?黄少扉建议,消费者首先要甄别,贷款公司与中介机构有没有恶意串通行为。这些行为可以从他们是否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或者所有的手续都是由一家公司完成来判断。如果有这些恶意串通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贷款合同无效。如果没有前述证据的话,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相关的经济损失向中介机构进行索赔。

  面对大量租客、房东权益受损如何维权的问题,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风险警示中建议,房东、租客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爆仓”“跑路”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屋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派出机构、住建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通过群众之家等平台妥善化解矛盾,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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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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