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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财政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1年04月20日10:3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宿迁财政积极响应,在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标准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财政风险防控水平、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落实落细。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加大收入统筹力度,盘活存量,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要求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在内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大力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化。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将国库资金违规拨入财政专户。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分类明确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重点,强化引导约束。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快实施《宿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力争到2022年底,市县区基本建成管理层次全方位、管理环节全过程、管理范围全覆盖、保障体系全配套的“3544”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增强财政风险防控水平。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宿迁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管理要求,按月统计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对进度较慢的单位和地区下发关注函,对个别重点项目问题提请政府会办推进,使专项债券资金尽快落地见效、形成实物工作量。

  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省厅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实施贯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财政核心业务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实时记录和动态反映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现财政部门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基础信息按规定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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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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