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再提标
2021年08月14日10:3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爱护,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我市按照省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对部分优抚对象(“三属”、“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进行提标。
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地方财政预计投入6441.28万元,平均补助标准较上年增长9.8%,为保障抚优保对象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
总共: 1页
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