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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

2019年04月15日15:12   来源:宿迁人才网

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社会面巡防管理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2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其中监察协作辅警20名、巡逻防控辅警100名,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4. 具有本县户籍,男性,年龄18-35周岁(1984年4月13日至2001年4月12日期间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公安局辞退或主动离职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条件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2019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沭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昆山南路六号),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83553130。

3.报名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由沭阳县公安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1.报名: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沭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沭阳县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3. 面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由沭阳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5. 录用:经体检合格者,按招录比例1:1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沭阳县公安局研究录用,并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经培训合格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培训时间)。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四、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监察协作辅警参加监委留置工作期间,按规定给予补助;巡逻防控辅警加班的,按规定给予加班补助),并建立按年增长机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27-83517227、83517203。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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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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