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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教育局刚刚公布!

2020年06月22日10:14   来源:微播宿迁

  注意啦!6月20日,宿豫区家长们期盼已久的《宿豫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啦!据了解,本实施方案遵循就近免试入学、公民同招、阳光公开、保障权益原则。

  宿豫区城区公办学校如何招生?

  1.  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人员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所在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所在地保持一致,就可以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施教区条件。每套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

  2.进城农民子女入学。拥有宿豫区户籍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农村房屋已经拆除、宅基地复垦到位,且在宿豫城区购买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的,凭拆迁证明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子女可按照已购房产所属施教区报名入学;对于在城区未购房但租房的,凭拆迁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其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3.优抚对象、随迁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优抚对象、随迁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确保此类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优抚对象是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烈士子女、宿豫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2)随迁人员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宿豫固定居住、非宿豫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包括中心城区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3)随迁人员子女到宿豫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宿豫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宿豫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个月以上,报名时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需上传以下材料:户口簿、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在宿豫区连续居住满三个月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连续且满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三个月的有效营业执照、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中心城区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宿豫区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宿豫实验初中、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宿豫实验小学、宿北中学面向中心城区(含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招生。

  宿北中学招生计划要先征求本校小学直升需求学生家长意愿,本着自愿的原则,并签订书面协议,坚决杜绝强迫报名、变相掐尖报名。在保证其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其他民办学校全部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记者了解到,宿豫区各学校全部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116.198.205.82)报名平台招生。符合宿豫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进行注册、信息登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初中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为7月11日-17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为7月15日-2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阳光招生系统中选定学校、进行报名。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20日-24日;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24日-28日。

  符合宿豫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还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不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如果学生未被任何学校录取,最终由宿豫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据了解,宿豫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办学校对只报符合施教区条件的学生直接录取;对填报民办学校和施教区公办学校且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进行录取。

  电脑派位时间

  (1)小学:8月1日公布电脑派位小学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4日组织电脑派位。

  (2)初中:7月28日公布电脑派位初中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1日组织电脑派位。

  录取时间

  (1)民办学校:8月5日-6日,民办小学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日-3日,民办初中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8月7日-10日,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4日-7日,公办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本实施方案由宿豫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0986513

  招生监督电话:80986413

  来源: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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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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