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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头盔 宿迁一摩托车撞上电动车 一人头部骨折

2020年09月22日08:2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从本月起,宿迁市范围内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如今路上头盔佩戴率显著提高,但是在日常出行中还是有人心存侥幸,不管是驾驶电动车还是摩托车,随车携带头盔却不佩戴,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这不,当事故真正来临时,后悔已晚。

  18号早上6点多,在市区疏港大道与324省道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车由北向东拐弯时存在明显的闯红灯行为,而就在此时,一辆由西向东直行的摩托车也疾驰而来。“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信号灯同行,闯红灯的时候,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直行时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头部骨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腿部受伤。”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耿车中队民警范彬彬说道。

  经过监控调阅和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事发时,摩托车驾驶员将头盔放在了后备箱,而电动车驾驶员则将头盔放进了车框里,两人均未佩戴,这才导致了事故后果更加严重。

  民警介绍,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然而,日常执勤中,经常发现很多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对于安全头盔是带而不戴,戴而不系,发生事故时,无法对头部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编后:不戴头盔总各有各的说辞,而戴头盔的就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对自身的安全和保障,为了自己的安全,请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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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思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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