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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市政府最新通知

2021年09月02日10:15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宿迁市青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青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青年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精神,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 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序言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青年、关怀青年、信任青年,始终坚持把青年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不断为青年全面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持续为青年施展自身才华、实现人生梦想提供舞台,注重引领青年勇开风气之先、走在时代前列,及时回应并关心解决一代代青年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求,支持青年在人民的伟大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高度,明确了青年工作的战略地位、中国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青年工作的职责使命、青年一代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青年工作的路径方法、共青团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必须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青年成长,全市青年发展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全市青年的思想政治面貌总体健康向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充满信心;青年的基本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青年群体文明程度不断提升;青年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青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层次不断提升;青年发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水平不断提升;青年投身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不断加强,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扛起了“六增六强”高质量发展的重任。

  “十四五”时期,是宿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重要时期,也是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的关键时期。面对“两个大局”交织激荡的时代背景,实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最新目标和“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的最新要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需要全市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创新创业最前沿、服务社会第一线建功立业、接续奋斗。

  宿迁各项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青年发展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广大青年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青年思想日益多元化,思想教育的时代性、实效性有待增强;青年体质健康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青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青年社会教育和实践教育需要加强,提高教育质量和满 意度的任务仍比较艰巨;青年就业创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鼓励青年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需要不断优化;青年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不断增大,在创业就业、婚恋育儿、老人赡养、社会融入等方面需要获得更多关心和帮助;青年全面发展的需求与青年公共服务供给还不完全匹配,统筹协调青年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方面共同推进青年发展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贏得青年才能贏得未来,塑造青年才能塑造未来。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青年发展摆在我市工作全局中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强化系统思维,整体思考、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努力形成青年人人都能成才、人人皆可出彩的生动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宿迁篇章汇聚磅礴的青春力量。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目标,紧扣“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总要求,从战略高度看待青年发展事业,充分考虑青年的特点和利益,尊重青年主体地位,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迫切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青年自觉投身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锻造一支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为“强富美高”新宿迁建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坚定,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优化“青年讲师团”师资力量,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不断筑牢青年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引导广大青年满怀信心、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力开展“信仰公开课”、制度自信宣讲,培养一大批坚定的新时代青年马克恩主义者。深化“四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宿北大战等红色资源,深入挖掘“春到上塘”“耿车模式” 等改革精神,引导青年把个人奋斗与推动宿迁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建设,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发挥好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辅导员等队伍作用。在学校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作用,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而行,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实施常态化政治锻造、清单化思政教育、系统化活动熏染、精准化组织培养“四化”工程,探索构建党团队一体化阶梯式培养新模式。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奖章” 争章等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健康成长。(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大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青年学习社”线路等载体平台,让青年在优秀传统文化熏陶、爱国主义情怀激发、改革开放成果鼓舞中接受 “沉浸式”“体验式” 教育,引导青年自觉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诵读学传”活动,增强青年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深入落实《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青年主动践行《宿迁文明20条》《人情新风“宿9条”》,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文明新风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最美人物”“杰出青年”等典型示范作用,引导青年积极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动全市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加强青年国防教育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推动军地青年共建共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军分区)

  3.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中学中职学生,广泛开展青春仪式、入团仪式、成人仪式等仪式教育和“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与人生对话” 等主题活动,引导他们从小树立远大志向,培养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感情。面向大学生,广泛开展“与信仰对话”“马克思主义青年说” 等主题活动,引导他们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面向企业青年,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新时代”活动,引导他们正确看待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的关系,以积极、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面向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排忧解难、传递关怀中引导他们心向党和政府、矢志拼搏奋斗。面向农村青年,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引导他们树立“农村天地广阔、青年大有可为”的思想观念,鼓励他们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面向新兴青年群体,帮助他们实现素质提升、职业发展、社会参与等个人梦想,引导他们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 牵头部门:团市委、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总工会)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发挥“两微一端”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进驻抖音、B站等青年集聚的网络空间,主动引导各类青年自媒体有序发展,构建有效联系、高效运转的网络新媒体矩阵。加强网络平台内容建设和管理,注重由内容供给向产品供给转变,创作一批导向正、质量好、人气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实施“青年好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积极传播依法、文明、理性的上网理念,引导青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把网络舆论引导作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关键抓手,针对网上各类错误言论和现象,敢发声、善斗争,疏导青年情绪,澄清误解和谣言,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为青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青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办好公平、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学生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发展措施:

  1.提高学校育人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科学设计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探索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等途径,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团教协作,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中职、高职教育分段培养、联合培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创造和谐优美校园环境。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 市科协)

  2.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加注重丰富办学资源、建设发展性政策体系、提供贴心的教育服务,不断提升青年学子及其家长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让青年学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学习的机会。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合理划分施教区,保障学位供给,逐步消除大规模和大班额现象。加快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办学,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改善提升工程,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100%。加快推进高品质高中建设,引领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品质,提升民办高中办学质量。逐步分类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进城务工青年、少数民族青年和残疾青年等青年群体帮扶救助机制,健全资助体系、完善资助方式。保障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加强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为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苏北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开展青年学子暑期见习和学子看家乡等主题活动,鼓励大中专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促进青年在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到青年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并积极参与诚信宿迁建设。(牵头部门:团市委、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宿迁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4.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将青年人才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的战略资源,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电子商务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发现引进、评价培养、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制度,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培养集聚计划”,发挥“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招引培养更多专业化、复合型青年人才。在市“双千工程”“双创计划” 等人才项目中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参加部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青年身心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合格率超过93%。 关爱青年心理健康机制进一步完善, 青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宿迁建设。

  发展措施:

  1.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校教育中强化体质健康指标的硬约束,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倡导科学用眼、合理膳食、适度运动、规律作息。扎实推进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教融合,保证体育课时和课外锻炼时间得到落实,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进一步夯实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名校办名队工作,创建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园) 70所。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不断优化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方便青年就近实施健身运动,青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鼓励和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为青年参与体育运动创造更好条件。建立健全青少年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开展青年体质监测,加强对青年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参加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团市委)

  2.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注重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年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在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3000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在中小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设置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力争实现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建设市“12355” 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为青年提供公益性线上线下心理辅导。支持心理咨询专业化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心理健康专业化人才队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心理问题。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和疏导,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帮助缓解青年在学习、就业、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和问题,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促进青年身心和谐发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倡导健康安全生活方式。将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青年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引导青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安全成长。倡导青少年合理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鼓励青少年“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广泛开展禁烟宣传,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法律规定,在青年群体中形成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良好氛围。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通过“青春红丝带”等专项行动,加强对青年学生、流动青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确保青年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超过90%,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艾滋病和性病发生率。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年群体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 体验教育,增强青年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降低青年因交通事故、溺水、生产事故等导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和致死率。强化对娱乐、服务、交通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开展青年职工健康监测,有效预防青年职业病的发生。(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婚恋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注重青年婚恋观教育,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强化青年对社会交往活动和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意识,引导青年带头践行“人情新风宿9条”,弘扬文明节俭新风,抵制陈规陋习,倡导结婚颁证、公益婚礼、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培育家庭文明。倡导青年“常回家看看”,鼓励青年与父母长辈常话家常、常吃便饭、常尽孝道,加强与子女情感沟通、关心陪伴,主动担起家庭责任。倡导青年夫妻自力更生、共同奋斗、勤俭持家、理性消费,做好夫妻双方理财规划,加大对超前消费、过度借贷风险提示,不做“啃老族”。将青年赡养父母、养育子女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宿迁银保监分局)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倡导健康的青年交友交流方式,举办各类婚恋交友联谊活动,扩大青年交往“朋友圈”,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成立青年婚恋交友服务联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为青年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内已有的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和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3.开展青年性健康、优生优育教育。积极开展生殖健康进校园活动,加强性知识普及,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网络信息监管,有效遏制淫秽色情信息对青年的不良影响。加大适龄青年婚育辅导、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

  4.保障青年婚姻生育法定权益。平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充分保障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保障女性青年在公共场所及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享有母婴室等服务设施,保障男性青年在女方产假期间享受护理假和共同育儿假。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残疾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部门:市卫生健康 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高校毕业生来宿留宿返宿就业比例不断提高,本地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5%以上。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新创业环境更加友好,创业活力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等经济政策的相互衔接,强化与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青春归宿”工程,大力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围绕宿迁主导产业、先导产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建立紧缺型人才目录及定期发布制度,吸引更多青年来宿、返宿就业。实施本土就业倍增计划,不断完善高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与我市产业发展匹配度,提高毕业生本土就业率。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训制度,倡导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精准就业。实施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建筑、餐饮、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外卖配送员等新领域新技术培训,促进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在充分就业的基础上提高薪资水平。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宿迁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2.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青年创业生态环境,开展“创赢宿迁”系列活动,鼓励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返乡青年、留学回国青年等群体自主创业。广泛建设青年众创空间,搭建各类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完善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孵化功能。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力度,持续优化青年创业贷款金融产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等青年创业群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缓解青年创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加大青年创业培训力度,健全完善青年创业导师团队跟踪辅导机制,着力培育新生代企业家。用好省青年创业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平台,办好“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着力培育服务青年创业的社会组织,建设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和服务实体。(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部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宿迁银保监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团市委)

  3.推动青年投身创新创造。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引导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实践,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制度文件,从项目经费、科研自主权、奖励激励等方面,加大对青年的科研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利于释放青年潜能的最佳环境,着力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参与“科学小院士”“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等活动,大力培育青年科技创新社团,培养青年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深化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年创新工作室、青年岗位能手等品牌建设,引导职业青年立足岗位创优创效。探索建设宿迁学院大学生创业园,推动园区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众创空间。(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宿迁学院)

  4.引导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聚焦农村青年人才需求,开设新农菁英创业培训,为农村青年提供导师授课经验分享、实践体验和交流考察。大力推广生态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农业新业态、新领域的技能培训,提高青年创业致富的能力,培育一批扎根农村、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帮助返乡青年链接资源,加强青年网店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之间的货源对接,以及与电商平台、涉农企业等之间的销售渠道对接,加强与京东、阿里、邮政等平台的联系合作,帮助返乡青年打开销售渠道。加强银团合作,选派金融机构优秀青年干部赴县(区)、乡镇团委挂职,围绕农村青年创业群体的金融需求,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农村金融专业知识培训、加大农村信贷投入等金融帮扶,开办“青”字号“金融超市”,开发推广“新农精英贷”“青年信用贷” 等涉农青年创业金融产品,着力解决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足的问题。围绕返乡青年成家成长需求,不断优化“团聚青春?缘来是你”联谊交友服务,让返乡人才找到归宿、建好小家;整合市青年联合会、市青年商会、市志愿者总会资源,帮助返乡青年构建志同道合的朋友圈、成长发展导师圈,增强返乡青年获得感、归属感。发掘返乡青年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吸引更多的青年返乡,参与乡村振兴。( 牵头部门: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局;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银保监分局、市人行、市妇联)

  (六)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青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传播能力和创造活力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设施、机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青年人均年图书阅读量稳步提升,青年对推进“书香宿迁”建设、提升宿迁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

  发展措施: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宿迁文化特质,传承西楚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彰显生态文化,创作生产更多展现宿迁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化精品。依托文艺精品扶持奖励资金,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文化机构和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支持青年题材优秀图书、广播、影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生产、发行和推广。坚持弘扬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微电影、动漫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和传播能力。(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文联)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重点園绕大运河文化、西楚文化、生态文化等宿迁特色文化,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展示交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和民间文艺传承。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场馆的公共文化交流平台作用,广泛开展优秀文化作品巡展巡演,提升青年参与度,推动青年阅读量、艺术素养和科普知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青年人文交流,学习、吸收、借鉴各地优秀传统文化成果,讲好宿迁故事、传播宿迁声音,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文化自信。(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外办、市文联、团市委)

  3.培育青年文化人才。以宿迁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金鼎”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为依托,加大青年文化人才培育力度,鼓励具备文化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熟悉国际人文交流、善于经营管理的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通过专项培训、项目资助、导师带徒、专家推介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批文化艺术、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青年文化领军人才。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影视文化欣赏等方面培训,凝聚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播、经营、管理、志愿服务等青年人才。促进文艺人才加快成长,拓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视野,畅通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演员歌手等新兴青年群体的发展渠道,不断壮大青年文化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联、团市委)

  4.优化青年文化环境。深化“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加强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之家等主阵地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年题材报道内容和播出时间,大力宣传青年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增加优秀青年文化精品的宣传内容和频次,引导青年树立高尚精神追求和文明生活方式。(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5.积极支持青年文化建设。加强文化理论研究,及时掌握青年文化需求、文化观念、文化潮流的动态变化,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青年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演出。鼓励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益性青年文化活动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促进企业和民间资本增加对青年文化事业的投入,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社科联、市文联、团市委)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和畅通,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带动各类青年组织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实名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30万人,人均年志愿服务时长达24小时以上。不同青年群体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发展措施: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牢牢把握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三个根本性问题,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作用,加快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全面加强团的基层建设,丰富完善组织网络,活跃基层工作,构建直接面向青年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团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青年。教育广大共青团员切实增强身份认同,发挥在青少年中的模范、带动和凝聚作用。充分发挥青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的功能,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引领作用,推动青联组织带领各族各界青年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成长成才。注重加强对青年社团的引导,加强对各行各业青年的凝聚和服务。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牵头部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着力促进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推动理论学习与劳动实践相结合,突出个人实践与社会公益有机统一,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增加人生历练,强化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社会融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青少年自强自立,为培育青少年社会适应性创造机会、提供指导。更好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支持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加强对青年学生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针对性指导,促进青年学生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做人。积极促进在我市的就学、就业的少数民族青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社会融入,帮助他们更快适应宿迁风俗、更好融入所在社区。发展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对各行业青年的凝聚和服务,吸引和带动青年广泛参与各类社会服务,不断培养和提升社会化技能。加强青少年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优秀青年加入社工队伍。引导青年树立积极、阳光、自信的交友观,正确认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多到社会实践中长见识、练本领,防止沉迷网络。推动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年失误的社会氛围,为青年更好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妇联)

  3.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作用,提高青年参政议政能力,引导青年积极规范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为青年政治参与畅通渠道、搭建平台。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牵头部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4.鼓励青年在推动宿迁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宿迁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等群体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在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的伟大实践中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引导青年投身项目建设,发挥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示范作用,在项目建设中冲锋在前、争当表率。引导青年投身乡村振兴,自觉践行“两山”理论,守护发展“绿心”,带头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建生态宿迁。深人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引导广大青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创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牵头部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党委、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通过提供阵地场所、培训骨干人员等方式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就业创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建立完善民政部门、群团组织及有关职 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团市委、市民政局;参加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青年企业家、高校青年教师、归国留学青年、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快递小哥” 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加强与少数民族青少年沟通交流,增强各族青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江苏高校港澳台大学生交流营”等青年交流活动,组织在宿港澳台青年交流活动,促进在宿港澳台青年形成对“一国两制”的正确认知、对祖国文化的深刻认同、对宿迁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感知。深化青年对外交流,持续承接省青联“中德青年交流计划”项目,建立中德青年交流互访长效机制,宣传推介中华文化和宿迁经济社会发展。(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台办、市外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联)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发展措施:

  1.全面贯彻执行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严格落实我市《关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四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少年发展状况,在有关政策法规制定过程中,代表青少年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贯彻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暴力、色情、赌博、毒品、迷信、邪教等腐朽没落文化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及革命先烈的信息传播。(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进一步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发挥好市“12355” 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持续做强“青春护航”等品牌项目,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类涉及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团市委)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 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进一步下降。

  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引导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职责履行,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清理和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影视节目的审查,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 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青少年零涉毒社区(村)”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关爱帮扶、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逐步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类群体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工作,健全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探索推进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妇联)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羁押措施、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发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优势,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加强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建设。教育矫治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参加部门:市公安局、市法院、团市委)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

  1.不断加大对青年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加快规范低龄幼托及学前教育市场,缓解青年家庭特别是双职工家庭和贫困家庭抚育子女的迫切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进一步落实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和补贴政策、老年人随子女迁移的户籍政策、子女照料失能半失能老人带薪休假制度等,为青年孝老爱亲创造更多条件、提供更多支持。依法规范房屋租赁及交易市场,将符合条件的青年群体统筹纳入住房保障范畴。(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参加部门: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

  2.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服务保障政策和制度,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全市高质量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 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残联;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团市委)

  3.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不断健全青年群体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促使其回归家庭,有针对性地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学、就业、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困难青年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持续开展“群”众扶贫助学、“圆梦行动”等活动,切实解决“困境儿童”及部分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 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重点项目

  (一)“筑梦领航”青少年思想引领工程。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发以“信仰公开课”“主题微团课” “马克思主义青年说” 为主、以“党团理论三分钟快讲”“红色教育Vlog”等为辅的“3+X”思政课程体系,制定团支部、少先队规范化活动清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在中小学生中持续开展“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和“诵读学传”活动,每年每校开展活动不少于4场;在大学生中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每年每校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2期。强化市级“青年讲师团”队伍建设,组建一支100人的青年思政教育名师队伍,定期开展集中备课,每年开发一批精品课程,评选一批优秀青年讲师,每年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开展主题宣讲不少于200场。持续推进“青年学习社”建设,依托文化场馆、教育基地等阵地,串联打造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线路,不断强化对青少年政治引领、思想教育、道德养成和实践锻炼。大力选树和培育先进青年典型,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已、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每年开展“好青年分享会”“ 先进青年事迹报告会”等活动100场以上。持续推广“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全市参学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宿迁学院)

  (二)“青春归宿”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培养集聚计划”,围绕全市人才“两图三库”建设,分领域、有重点地抓好青年人才招引、联络、服务工作,每年引进高校毕业生在外务工青年、在外就业创业青年、留学生等青年人才不少于1.5万人。建立宿迁籍在外学子数据库,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分片推动成立在外学子联谊会,在相关高校设立驻外团工委,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1500名大学生参加暑期见习和学子看家乡活动。实施本土就业倍增计划,不断完善高校高职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省内应用型高校的合作,提升人才培养与我市产业发展匹配度,提高毕业生本土就业率。深化“工匠培育”工程,推进青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每年评选优秀青年专技人才不少于100名,选树青年“宿迁工匠”不少于10名。持续举办宿迁人才发展大会、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高技术项目“三对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百所院校宿迁行”等品牌活动, 搭建人才与企业、地方交流平台,持续开展“市选聘生”招录,打通引才用才通道;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项目融资等优惠政策,打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吸引更多专业化、 复合型青年人才“归宿”发展。(牵头部门: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银保监分局)

  (三)“宿青合伙人”青年创业培育工程。深化“创赢宿迁” “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建立创业导师团长期跟踪辅导机制,打通金融资本、园区平台和创业青年之间的链接渠道,每年挖掘优秀创业项目不少于50个、跟踪培育项目不少于10个。深入实施青年创业培训提质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创业培训,开发精品线上培训课程,定期举办青年创业实训营、“新农菁英” 训练营、创业精英提升营,通过系统化课程培训和专业化实操见习为创业青年精准赋能,每年培训初创期创业青年不少于4000人、进阶期创业青年不少于100人。整合支持青年创业金融资源,帮助对接股权债权金融服务,每年发放青年创业贷款不少于1亿元、“新农菁英” 贷款不少于1.2亿元。(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宿迁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向阳花开”青少年身心健康提升工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支持大中小学校建设学校代表队,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科学健身,文明参与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引导更多青年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帮助青年逐步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力争每个青年养成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大力开展青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年群体的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每年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中高考减压等讲座不少于300场,青年心理健康测评不少于1万名;发挥市“12355"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线上线下为青年提供团体辅导、个案帮扶等公益性服务。完善青年健康监测体系,实现定期抽样监测和公开发布监测结果,控制近视、龋齿、肥胖及心理疾病的发生率。(牵头部门: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参与部门: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五)“生命守护”青少年应急安全提升工程。将青少年应急安全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在中小学校探索建设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加强学生急救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每学期学生安全教育普及率100%。加强与应急救极专业机构及青年社会组织的合作,推进应急安全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课外安全防范培训,增强青少年防火防灾、防溺水等安全意识,提升青少年自护自救能力。每年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宣讲、防护技能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00场。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青年安全说、千岗走千企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青年先行”的浓厚氛围。每年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不少于50家,开展安全生产各类主题活动不少于500场次。(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

  (六)“e路阳光”青年网络清朗工程。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网络平台、网络媒介等在青年学习、生活、成长过程中接触的重要载体作用,引导青年正确使用网络工作,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进一步筑牢安全清朗网络空间防护墙。支持青年网络文化精品创作推广和创意人才培养,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制作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喜好的新媒体文化产品。深入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引导青年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到2025年,培育锻造网络名人不少于10人、网络技能人才不少于50人,建立一支500人左右的青年好网民队伍、一支4000人左右的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七)“志惠有我”志愿之城青年助力工程。深化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引导广大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宿迁市志愿者总会和志愿者学院功能,常态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孵化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项目研发,构建分层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库,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深入实施“志愿惠万家”行动,每年举办基层公益大讲堂100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00场以上,培训志愿者4000人以上。建设“志愿宿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志愿服务礼遇回馈等功能,实现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服务需求精准对接。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礼遇回馈制度。为“中国宿迁绿色产业发展洽谈会”“中国宿迁酒都文化旅游节”“宿迁马拉松”等重大活动提供高水平志愿服务保障。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进社区工作,为城市社区与团属社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党、团员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青少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宿迁学院)

  (八) “青春护航”重点青少年帮教工程。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融入学习教育各个阶段,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率100%,切实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职责履行,每年每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场。建立不良行为等重点青少年群体“一人一组、一人一策、一人一卡”结对帮教机制,常态化、差别化、个性化实施帮教, 实现结对帮教率100%。进一步提升现有观护教育基地,打造一批以心理疏导、行为矫 治、帮扶教育、技能培训、学业援助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矫治品牌项目。(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九)“点亮梦想”困境青少年关爱工程。推进“梦想改造+”关爱计划,全面摸排6—16岁困境儿童等困境青少年群体,为困境青少年改造1间“梦想小屋”,建立“一对一”结对、月常态走访、季集中关爱3项联系服务机制,实施“暖冬行动”等6类关爱项目,提供心贴心服务,计划2年内建成“梦想小屋”1000间。 持续实施“童享阳光”“圆梦行动”等项目,结合春节等传统节日、新学期开学、寒暑假等特殊节点,组织开展“温暖衣冬”爱心礼包慰问、圆梦“微心愿”等活动,在做好物质帮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爱心人士、社会组织等为“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提供生活关爱、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服务。扩大“爱心暑托班”品牌影响力和办班规模,到2025年全市办班点达到100个,帮助留守儿童3000名以上。(牵头部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健全推动规划落实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团市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的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功能区要建立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规划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同级团(工)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在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牵头部门:团市委)

  (二)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相关资金用于青年事务的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支持青年发展事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服务青年发展的社会团体等积极作用,形成多方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对各类从事青年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公益性青年教育阵地和场所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严格落实青年公益项目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以建设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在线上办好青年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使其成为服务青年发展的重要阵地;在线下按照“供需对路、区域共建、功能持久、便于参与”的原则,扎实推进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 “青创空间” 等有形化阵地建设,通过“面对面”与“键对键”相结合,不断提升服务青年发展的实效性。(牵头部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四)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参加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

  (五)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本规划的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过程控制,有计划、按步骤推动规划落地见效。(牵头部门:团市委;参加部门: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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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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