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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医疗领域将有这些变化!

2019年05月12日14:30   来源:宿迁之声

  日前,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2019年宿迁市医政、中医工作要点》,一起来看看2019年宿迁医疗领域将发生哪些变化?

2019年全市医政、中医工作要点

  2019年医政、中医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大病救治,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一)加快推进医联体有序健康发展。完善医联体建设规划,明确三级医院在医联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医联体网格化管理,促进全市医联体建设有序发展。大力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重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调研督导,及时总结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单位的做法成效经验,各县(区)结合实际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医联体体制机制建设,推进紧密型医联体章程制定,发挥章程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的保障和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联体决策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和顺畅高效的运营机制,制定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体系,促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和发展共同体,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发挥各级临床重点专科优势,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鼓励医联体或更大区域整合各类就诊卡,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2019年,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市区启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力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医院、村卫生室全部参与医联体;远程医疗服务覆盖乡镇医院;以现有专科医院为龙头全面建成市域内专科联盟和城乡护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单位逐步实现医保按服务人头总额付费。

  (二)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严格按照《宿迁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规范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相关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上转病人数量;通过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基层首诊式签约等,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常见病种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推动基层首诊,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分级诊疗,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在二、三级医院推广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三)启动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县域内分片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通知》、《宿迁市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导则》等文件要求,每县(区)2019年规划建设1-2个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一季度进行机构设立、招引人才、选定地址和制订实施方案;二季度进行规划设计;三季度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四季度基本完成土建主体工程。

  (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医。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等紧缺医疗资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探索开展促进诊所改革发展试点,落实备案制,实现信息化监管。

 

 

  二、加强医院能力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五)深入推进胸痛、卒中及创伤中心建设。按照三大中心建设指南及《江苏省胸痛中心工作要求及救治流程》等,推动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基层首诊、院前院内衔接、院内MDT机制建设,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分级防治网络。充分发挥“卒中地图”等作用,继续推进我市胸痛、卒中及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将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向各县(区)延伸,提升基层救治能力,组织开展救治演练,提高各级救治中心能力和水平。优先支持优势专科申报省级重点专科,指导各单位在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以及危重症综合救治领域选择专科特色优势突出、医疗技术水平较高、教学科研实力较强的专科加强建设,使上述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逐步提升。下半年组织市级重点专科评审。

  (六)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 - 2020年)的通知》部署,推进新一轮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县医院转设三级综合医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拓宽县医院人才招引、专科建设和科研创新平台。到2019年底,泗洪、泗阳县人民医院力争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七)加快补齐薄弱专科医院短板。重点发展老年、精神、儿童、妇幼、肿瘤、急救、康复、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专科医疗机构,市儿童医院、妇产医院要积极开展三级医院等级创建工作,各县(区)儿童、精神、康复医院要努力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

  (八)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医院章程制定,按时序进度完成医院章程制定任务。重点推进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培训,加强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2019年,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全市不少于80%的医院完成章程制定。

  (九)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院前急救网络站点标准化建设督导,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增加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投入,建立院前院内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救治快速、高效。进一步推进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机制建设,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制定非急救转运工作方案,明确非急救转运资格,依托急救分站,充分利用闲置救护车、医疗设备等急救资源,发挥医院医疗技术优势,满足非急诊患者转运服务需求。

 

 

  三、运用“互联网+”手段,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十)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按照《宿迁市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处方点评、医患沟通、出院回访8项制度。2019年,力争各二级以上医院普遍落实8项制度。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以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患者看病的“堵点、难点”问题,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现代通讯等技术,进一步改造优化就医诊疗流程,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推广预住院模式,预留虚拟床位号,办理虚拟住院手续,探索开展诊间支付、床边结算等便民措施;提供超声、放射、心电、内镜等院内套餐集成预约服务;鼓励开展门诊取药及治疗、日间手术、停车等医疗相关流程的预约服务;落实三级医院一般专家号源和20%以上的特殊专家号源优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支配,加快推进门诊患者诊间结算、住院患者床旁结算。推进无痛分娩试点工作,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鼓励医院开设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加强镇痛服务。落实《关于开展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8〕713号),组织实施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明查暗访,督促医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探索患者满意度调查的新形式,增加医疗满意度调查频次,将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纳入医院评审范围,作为确定医院等次和“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之一。树立改善服务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先进经验、成果交流、评选宣传活动,推广典型经验。

  (十一)着力改善护理管理和拓展护理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基础护理,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推动专科护士队伍建设,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地管理,开展母婴护理、血液净化护理、骨科护理等专业专科护士培训。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老年护理,加快发展日间照护、家庭病床,积极推进老年长期护理服务,加强辅助型护理人员培养培训,增加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创新护理合作模式,加强护联体建设工作,试点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推广远程护理服务,提升基层护理服务,注重运行实效,全面提升基层护理能力和水平。

  (十二)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各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快实行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加快院内集成平台的建设,实现院内互联互通。根据《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我市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进一步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应依托“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积极开展自评工作,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评。2019年,争取所有二级综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达到3级以上水平,三级医院达到4、5级水平。

 

 

  四、实施精准健康扶贫,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十三)全力开展精准健康扶贫服务。加强健康扶贫督导,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健全专项救治医疗质控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整合,摸清底数,有序组织大病专项救治,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进一步降低低收入人口30种大病自付负担。

  (十四)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持续抓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实,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核销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基金使用,提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

  (十五)做实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制度,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实现精准帮扶,利用远程医疗等方式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宣传典型事迹,弘扬行业正能量。

 

 

  五、加大依法执业监管力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十六)推进第三方医院评审、评价。进一步发挥第三方组织在医疗机构满意度测评、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指数监测、患者体验评价等工作中的作用,改进实施方案,完善评价指标。充分运用第三方评价成果,把第三方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和升级晋等的重要依据。落实《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充分发挥医院评审委员会在医院评审中的作用,按照评审制度和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第三方医院评审、评价。以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等为重点,引导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十七)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推动建立市、县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力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监管,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执业范围和科室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执业、发布虚假广告、术中加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将检查结果归入医疗机构信用信息,落实信用记分及奖惩措施,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的审批和命名。

  (十八)强化执业人员监管。规范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积极推进电子化注册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强化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推进医师依法执业。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优秀医生评比、文体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做好“中国医师节”宣传活动。

  (十九)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功能,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监管。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管理及细胞治疗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二十)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江苏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宣贯培训,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扩大医疗质量控制专业覆盖面和机构覆盖面。加强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开展年度考核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狠抓手术安全核查、查对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并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范围进行综合评定。

  (二十一)加强药事和临检管理。加快推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变,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将药学服务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普遍推行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加强药学部门和药师队伍建设,加大药师配备力度,组织开展临床药师培训,提高临床药师服务能力和水平,二级医院试点实施、三级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服务。进一步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备案和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网日常监测制度。规范开展处方点评,加强临床辅助用药管理,加大临床辅助用药监控和处方点评力度,对不合理用药行为严肃依法依规依纪处理,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和输液管理,各县(区)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培训,全面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举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严格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辅助用药等重点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项检查和持续改进,推动药学服务质量提升,严禁公立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与有关企业合作实行药房托管。严格处方审核调剂,规范推进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做好用药监测和报告,确保合理用药。加强对委托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医院检验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医学检验质量控制新理论、新技术培训,做好医学检验室间质控工作。

  (二十二)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7—2020)》要求,全面贯彻和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继续加强我市医院感染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加强血液净化、ICU、手术室、消毒供应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加快 推进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废物和其他固体危险废物管理,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医疗废物产生、分类、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交接全程在线监控。加强医疗废物监管、输液瓶(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和血液净化等专项检查。 

  (二十三)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献血计划,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五支队伍”建设,开展“五进”宣传招募活动。切实提高血液质量,持续推进血液核酸检测水平,迎接第八周期采供血机构技术审查和执业验收 ,进一步推进献血点规范化建设,开展无偿献血服务行动。2019年度实现三级医疗机构与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开展医院输血科主任培训,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保持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逐步提高检测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血液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六、促进医患和谐,加大综治和平安创建力度

  (二十四)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深入开展国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贯彻活动,组织贯彻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五)加大涉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对伤医、医闹事件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重大涉医案事件进行联合督办。做好对伤医、医闹等6类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信息向相关部门推送工作,强化联合惩戒。

  (二十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制定《2019年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确定全年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开展平安医院和星级平安医院考评活动,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2019年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平安医院”达标率90%以上。

  (二十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依据《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继续围绕各类信访集访、医疗矛盾纠纷、暴力伤医事件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线索排查,深挖其隐藏在幕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落实市扫黑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线索报送制度,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工作影响力,营造浓厚氛围。

 

 

  七、继续推进中医药管理工作

  (二十八)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法》等法规学习宣传、执法监督和贯彻实施等工作。按照《江苏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强化机构管理,规范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推动中医诊所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师承备案人员学习监管和考核,并加强对通过考核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二十九)着力改善中医机构基础条件。继续实施中医院设备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诊疗设备建设,提升中医院技术装备水平,改善提高医院现代化水平和应用能力,为传承发展中医药提供良好的条件支撑。积极创建省级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加强对列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的推进和管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院急救和卫生应急能力,提高中医药诊疗急危重症、疑难杂病的能力。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工作,开展年度考评。加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国家和省有关康复服务能力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的意见》,为慢病患者提供中医药干预措施和“治未病”服务。

  (三十)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推动县级中医医院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项目,配合省级部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继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中医阁建设。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医院和95%的村卫生室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设立中医馆,中医馆标准化率达到75%。

  (三十一)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各地要开展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国家基本公卫中医药健康项目监管考核。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逐年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积极拓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领域,探索促进中医医养结合、医康结合、健康旅游等新兴业态,积极申创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十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和第三批省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做好全国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招引,同时加强对现有专业人员的培训。要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中医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

  (三十三)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继续实施《宿迁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举办中医药健康文化主题系列活动。以中医药健康养生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文化科普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精品遴选活动和第六届“悦读中医”活动。鼓励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创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地、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利用媒体平台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重点做好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及中医药活动宣传,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八、整风肃纪,持续加强行风建设

  (三十四)扎实深入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部署,持续开展矫形器具等相关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专项治理、行风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决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的行为;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四排一控”,彻底整治采购使用管理问题,促使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肃清行业风气,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三十五)深入推进全员警示教育常态化。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开展依法执业、职业道德、法纪和警示教育,聚焦药品耗材以及非医疗相关产品规范采购、临床诊疗行为规范、“九不准”规定执行等“三大重点”,开展学习讨论、互查互帮和践诺承诺等“三项活动”,开展“网上廉政教育馆”学习,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做到随时随地学习,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牢固树立“廉洁行医”的理念,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医务人员、干部职工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提高警示教育效果。

  (三十六)加强行风队伍建设。充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风管理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完善行风组织体系,建立各级行风监督员队伍,定期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医疗行业存在的突出行风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行风问题。

  (三十七)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落实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根据《江苏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8-2020年)》,组织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方面进行巡查,深挖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医院确保整改实效。其他三级医院对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三十八)推进行风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处方点评、药品耗材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医德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情况。根据行风举报投诉等线索,严肃查处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对各县区、有关医院行风、回扣等苗头性问题,必要时进行约谈。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严格实行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对管理不力、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实行终身追责问责,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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